今天
“连差评都是假的!”
上了热搜榜
好评刷单,差评也刷单?
好多网友表示一头雾水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一起来看看
“刷单”的别名叫“手机兼职”
不仅仅刷好评
差评同样可以刷
“刷单”,就是店家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方式提高网店的销量和好评量,以吸引更多顾客。小编在淘宝查看物品评价时,甚至在两家完全不同的店铺中,看到了内容一模一样的好评。
让小编感到惊讶的是刷单不仅仅是刷好评,差评同样可以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连差评都是假的!刷单的人伪造的,目的就是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看到这个差评花了很大的力气、很长的篇幅去处理。最后跟消费者之间化干戈为玉帛,从而让消费者相信他的店铺。”
网友得知那些差评都是刷出来的后
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小编在搜索引擎上查找“应聘刷单”,找到的都是提醒“刷单”诈骗的新闻。记者将搜索关键词换成“手机兼职”,并根据搜索结果找到了“刷单”中介。
刷单必须入会,会员级别根据应聘者所上交的“会费”分为100元档、200元档和360元档,不同级别的会员所刷的产品价格不同,“刷手”能赚到的金额也不同。
入会之后,对方又用另外一个qq号发来了详细的“刷单”教程,要求记者用“I*语音”这一直播app接单。
“刷单”过程要求“刷手”点击浏览、货比三家、和卖家假聊,同时每一步都要截图发给 “IS语音”app上的“主播”,“主播”会要求“刷手”验证实名身份和淘宝信息。除了线下的交易是虚假的以外,线上的交易都力求模仿真实买单过程,连一个页面停留几秒钟都有精确的要求。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开始施行,将“刷单”定义为违法行为。有电商经营者向表示:“愿意做刷单的人越来越少了,现在《电商法》出台以后,刷单公司就更没有生存余地。”
《电商法》第十七条明确将“刷单”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过,全程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表示,《电商法》主要订立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以便法律的有效落实实施。
这些网购的“陷阱”要绕着走!
陷阱一:“刷单”暗箭难防
“刷单”暗箭难防商家通过低价促销廉价产品提高销量,然后再将同一货架上的商品,换成价值更高的产品混淆视听,这种新型的刷单方式,让单纯的网购消费者纷纷落马。
陷阱二:赠品质量没保证
当网购消费者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时,商家会附赠一些实用性比较强的赠品,但是当附赠品出现质量等问题,要求售后维修或退换时,商家却对其置若罔闻。
陷阱三:小心“李鬼客服”
网购中的陷阱尽管多是老套路,但是“上钩”的人不少,更令人担忧的是,网购骗术也在不断升级。“假客服”是近来频频出现的网购陷阱,他们通过私人手机号码或短信形式告知网购消费者订单异常,引网购消费者入“阱”。
陷阱四:低价商品附加条件
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将商品的价格标得很低,但是当消费者拍下时,低价商品就变成有附加条件才能享有。
陷阱五:朋友圈“晒单”未必可靠
朋友圈上各种晒订单、晒转账截图,满屏买家好评截图是真的?那些“风靡”在朋友圈的保健品、化妆品、减肥产品都很受欢迎?微商生意红火?其实全都是满满的套路。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买家好评,都是有软件自动生成,以假乱真。
陷阱六:钓鱼网站“码”里下毒
含有钓鱼网站的二维码,用户根本无法判断,而且,看似复杂的二维码,制作起来几乎是“无门槛”。钓鱼网站制作的二维码成为新型网购陷阱,“有毒”的二维码轻轻松松将网购消费者卡里的钱刷走。
遵守“六个不轻信”原则
▼不轻信朋友圈的推荐。
▼不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该结果只能作为消费者网购的参考。
▼不轻信网站的宣传,网络宣传信息和线下体验会存在差距。
▼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这类网址链接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不轻信网站(店)上的商品或服务评价和成交量,消费者应谨慎参考商品或服务评价和成交量。
▼不轻信商品或服务打折,先提价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手法,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熟悉的商品或服务下单。
网购家电一直以来,都在快速增长,网购也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购买家电渠道之一,在购买家电的过程中,尽量到实体店进行购买,可以看得到摸得到,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差的产品,影响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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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