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发布“新”消费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报告显示:近年来,以传统商业领域和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新兴商业模式以及以社交网络和数字技术相融合的新兴消费业态为代表的“新”消费蓬勃发展,为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也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但这些新模式和新业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一些平台和经营者违背“科技向善”的伦理价值,破坏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引发不少新型消费纠纷。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智能产品质量安全亟待保障。
随着现代科技和产品技术的不断迭代发展,近年来,家用电器等产品智能化程度提升迅速,并逐渐成为消费的新趋势,但与此同时相关投诉量也快速攀升,智能家电产品成为投诉的新热点。尤其需关注这四个点:
①智能家电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有些产品功能增加但系统稳定性降低、故障频发;
②部分智能家电产品缺乏相应标准,不同品牌产品之间互联互通受限;
③智能家电等产品软件升级频繁,部分产品因升级导致故障或性能下降;
④智能产品等关联消费者个人信息存在被泄露或被非法利用风险,尤其是消费者个人身份、生物性识别、录像资料、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极易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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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二十九条对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经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也对个人信息安全做出了相应规范。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无论是传统消费品,还是智能化产品,确保产品服务质量和消费者安全是企业不可逾越的“红线”,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不能以牺牲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为代价进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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