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电行业资讯9月25日讯:2018年9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64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家用燃气灶产品,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要求,对家用燃气灶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项目。
附: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点击查看大图)
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具体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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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子